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4112900000034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4-11-29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其他主动公开文件 |
解读第七师办公室 胡杨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第七师胡杨河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
一、政策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做好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兵团、师市党委的决策部署,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推进防汛抗旱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有效防范重大水旱灾害,师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结合师市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新形势、新要求,组织制定了《第七师胡杨河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二、决策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三、主要内容
《第七师胡杨河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共分为七个部分。第一部分总则,明确指导思想、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和工作原则。第二部分组织指挥体系,包括师市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团(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第三部分预防和监测预警,包括预防、监测预报预警、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等机制。第四部分应急响应,包括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一级应急响应、二级应急响应、三级应急响应、四级应急响应、应急响应的调整、应急终止、不同灾害的应急响应措施、信息报送和处理、指挥和调度、抢险救灾、安全防护和医疗救护、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兵地应急联动。第五部分应急保障,包括通信与信息保障、应急救援与装备保障、技术保障、宣传、培训和演练。第六部分善后工作,包括救灾、防汛抢险物料补充、灾后重建、水毁工程修复、防汛抗旱工作评价。第七部分附则,包括名词术语解释、预案管理与更新、沟通与协作、奖励与责任追究、预案解释部门、预案实施时间以及附件。
四、实施日期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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