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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2091400000106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2-09-14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双公示

关于第七师胡杨河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的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9-14 浏览次数: 【字体:

关于第胡杨河市生

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的公示

 

根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排污单位执法监管办法(试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结合近期有关情况,第七师胡杨河市生态环境局对《第七师胡杨河市疫情防控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第七师胡杨河市日常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进行了动态调整。

现将《第七师胡杨河市日常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第七师胡杨河市疫情防控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第七师胡杨河市重污染天气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移除和纳入企业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9月14日-2022年9月20日(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向第七师胡杨河市生态环境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

联系电话:0992-3229027

电子邮箱:497601429@qq.com

附件:

202209141049256474.docx

202209141049254161.xls

202209141049259723.xls

202209141049268874.xls


1.第七师胡杨河市日常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

2.第七师胡杨河市重污染天气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

3.第七师胡杨河市疫情防控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

4.移除和纳入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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