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109-00004151 | 发布机构: | 财政局 |
生效日期: | 2021-09-14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财务公开 |
关于下达2021年兵团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关于下达2021年兵团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师市财农〔2021〕62号
137团财政所:
根据《关于下达2021年兵团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兵财农〔2021〕18号)和师市乡村振兴局《关于2021年兵团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00万元的拨付意见》,现下达你单位2021年兵团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00万元。资金列入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请单位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针对此次下达的预算指标,抓紧开展绩效目标填报和审核工作。
附件:兵团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第七师胡杨河市财政局
2021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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