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107-00004150 | 发布机构: | 财政局 |
生效日期: | 2021-07-27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财务公开 |
关于下达2021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
关于下达2021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
师市财农〔2021〕72号
123团、126团、128团、130团财政局(所):
根据兵团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兵财农〔2021〕16号),《2021年七师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方案》经师市第四次行政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拨付你单位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共计2108万元(详见附件1),其中:用于支持连队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建设1432万元,资金列入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701-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美丽连队建设资金676万元,资金列入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799-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同时请列入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50302基础设施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根据《关于印发<兵团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兵财农[2019]90号)要求,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
二、请你单位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针对此次下达的预算指标,会同相关部门抓紧开展绩效目标填报和审核工作,并于2021年7月30之前报送师市财政局。具体表样祥见附件2。
附件:1.2021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分配表
2.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七师胡杨河市财政局
2021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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