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详细内容
全文检索
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6012000000004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6-01-20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第七师胡杨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5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6-01-20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以严格遵循法定公开范围、规范执行公开流程,在全面梳理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总数据、查摆短板,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系统总结年度成效与不足的基础上,编制完成《第七师胡杨河市2025年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共分为六部分: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同步在兵团第七师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年报,www.nqs.gov.cn/zwgk/zfxxgknb)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第七师胡杨河市卫生健康委综合科联系(电话:0992-6681003)。

一、总体情况

2025年,第七师胡杨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和对兵团的定位要求,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紧扣全面依法行政和回应社会关切,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深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及时发布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为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积极贡献。

  (一)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机制。2025年,师市卫生健康委在师市政府领导下,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秉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以“合法、真实、便民、及时”为核心,健全“领导小组统筹、主管科室牵头、业务科室协同、全流程闭环管理”的工作体系,明确办公室为主管科室、各业务科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并设专人联络,形成责任链条,推动政务公开与卫生健康业务深度融合,保障公众相关权利。  

   (二)规范运作,提高质量。一是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坚持“先审后发”“一事一审”原则,执行“三审”制,确保公开内容准确规范。2025年,师市卫生健康委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发布信息121条,内容涵盖医共体医疗服务提质、优质资源下沉、学科能力建设、健康科普传播等重点工作;统筹指导两家医共体微信公众号,围绕重要节点和中心工作,全方位宣传党建、医改、中医药传承创新等工作,全年刊发稿件1500余篇,有效扩大信息覆盖面。二是建立公开信息定期清理机制,针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等已被国务院明令废止的行政法规,清理政策解读、办事指南等各类关联信息36条;同时规范行政许可类信息公开,清理失效卫生许可信息1条,确保公开目录与权责清单、现行法规政策保持一致。2024年未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为政务服务高效开展提供强有力支撑,为推动师市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筑牢坚实基础。三是健全政务舆情收集、处置与回应机制,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2025年,通过96359政务热线板块回应群众网上咨询投诉191条,所有事项均在规定时限内办结答复。

  (三)强化督查,确保落实。为切实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师市卫生健康委从督查、审查、考核三方面入手,构建全链条监管体系。一是加大政务公开工作督查力度,组织专人对师市卫生健康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通过集中培训、现场督导等方式靶向施策,督促整改提升,取得良好成效。二是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落实“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原则,对拟公开的卫生健康政策、数据、工作动态等内容进行全面审查,确保公开信息合规、准确、无涉密风险。三是实行信息公开考核制度,按照分级负责、协同推进的原则,从组织领导、公开内容、公开重点、公开形式、制度建设、公开实效等维度,对各科室、下属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进行量化考核,以考核促规范、以考核提质效,推动全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向制度化、标准化迈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钩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推动力度欠缺。

整改措施: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培训,扭转“重业务、轻公开”倾向;将政务公开纳入年度考核,围绕医共体建设、公共卫生服务等群众关切领域,细化公开清单,确保内容详实、重点突出。

二是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充实完善,网上信息更新不及时。

整改措施:建立公开目录动态调整机制,补充政策解读、办事流程等内容;明确专人负责维护,确保主动公开信息按时发布、紧急信息即时发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第七师胡杨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1月20日



【打印正文】 【字体: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