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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24-02-01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第七师胡杨河市民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2-01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师市政务公开办有关规定编制完成《第七师胡杨河市民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共分为六部分: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报告电子版同步在兵团第七师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年报,www.nqs.gov.cn/zwgk/zfxxgknb)公布。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第七师胡杨河市民政局联系(电话:0992-668768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第七师胡杨河市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和对兵团的定位要求,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紧扣全面依法行政和回应社会关切,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深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及时发布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为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积极贡献。

)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定期做好门户网站栏目的更新维护,强化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做优做强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平台信息账号。努力实现门户网站发布信息与微信公众号相融合,做到信息资源共享最大化,通过微信公众号、官网同步发布发声,不断提升数字化背景下的政府网上履职能力。2023年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文章62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不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民政局积极建立重点工作台账,明确任务内容,以师市门户网站为基础,以微信公众号为平台,以新闻媒体为载体,实时发布部门动态,解读民政领域法规。加大政策文件解读力度。以“网上有解读、实地有宣传”的方式,对《第七师胡杨河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实施细则》《第七师胡杨河市临时救助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残疾人两项补贴”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社会关注度高的文件进行公开、宣传、解读。

(三)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落实签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工作程序。2023年,未接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制度抓好贯

彻落实将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年度绩效目标考核内容,及时调整第七师胡杨河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指定了具体工作人员和职责,加强信息宣传,不断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按照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个方面公开要求,落实公开发布内容“三审三校”制度,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强化日常管理,对发布信息进行动态实时监测和实时可用性监控,对敏感词、错别字、可能违规信息内容、更新频率等问题进行人工排查,防止出现严重表述错误。同时,继续加强对政务公开、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工作的宣传力度,积极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政务公开培训,全面提升信息公开业务能力,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2023年民政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民政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但对标对表该项工作的高标准、严要求,仍存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丰富、政策解读力度不够专业、公开载体不够丰富等问题,对于信息公开的专业性、创新性有待提升。

2024年,民政局将及时查漏补缺,将问题整改到位。一是提升政务新媒体监管运维能力。推动政务新媒体规范发展,强化政务信息权威发布和精准推送,扩大政务新媒体的舆论影响力,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方便、及时、高效的优势。二是提高政务公开质量。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持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三是定期对门户网站与“七师民政”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更新情况开展检查,防止出现更新不及时的情况。

六、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未尽事宜需要报告。

 

 

  第七师胡杨河市民政局

2024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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