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2061600000003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2-06-16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第七师胡杨河市水利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第七师胡杨河市水利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第七师胡杨河市水利局在师党委及上级水行政部门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相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主要领导高度重视,领导全体人员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党对法治建设领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高位推动法治建设,紧抓落实,提高法治思想,增强法治本领,带领全局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推进普法工作进度,大力宣传水法,并取得良好效果。
(二)保持社会大局持续稳定长期稳定情况
重视社会长期稳定工作,扎实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为结亲户购买保险,积极配合开展宗教事务工作,坚持做好维护稳定工作,信访工作等。
(三)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情况
严抓“放管服”工作,着力加强监管力度,一是在承接兵团授予行政职权62项基础上,梳理出市水利局法定行政职权共74项,并按照程序已在师市门户网发布;二是兵团授予的依申请六类事项14项,目前已全部进驻大厅,并制定出对应指南14本;三是对兵团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上发布事项进行梳理,共发布56项,其中依申请六类事项 9项;四是积极配合健转办授予各团场乡镇级水行政职权共计4项,授予兵团级开发区部分师级经济管理职权共计3项,并积极协助团场和开发区编制办事指南;五是积极推进进驻大厅事项使用一体化平台办理,目前已接件65项,已办结55项,同时做好师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的业务办理。进一步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四)健全依法行政、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情况
暂无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权力。行政决策方面,强化依法决策意识,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加强行政决策执行和评估。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情况
一是我局今年截至目前共办理7起行政处罚案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涉案人员进行处罚,其中擅自凿井案件6起、破坏河道案件1起,目前7起案件已全部办理完结,共收缴罚没款6.2万元,所有罚没款均已上缴至师市财政;劝阻、制止违法行为20余次;在案件办理中未发现涉黑涉恶线。二是强化日常对河道、水库的巡查工作,巡查河道长度350余公里、水域面积45余平方公里、巡查监管对象20余个,出动执法人员80余人次,现场制止违法行为20余次。三是认真执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三项制度”落实工作,积极做好法律宣传教育,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严格执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情况
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编制《防汛物资储备定额编制规程》《防汛抢险应急预案》、《水库调度规程》、《河道超标准洪水防御预案》、《水库转移群众避险避灾应急预案》,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
(七)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情况
坚持加强和规范政府督查工作,加强对行政执法制约和监督、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将兵团授予师市承接行政职权和市域内法定行政职权在七师门户网公示,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事项处理结果也及时向在门户网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八)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情况
重视“互联网+监管”系统,扎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合理利用兵团政务服务网,加快推进信息化平台建设,加快推进政务数据有序共享。
一、存在问题
一是奎屯河、古尔图河、四棵树河河道与地方没有确权,执法存在问题。二是取水许可作为重要的水行政职权,兵团未授予师市取水许可办理权限,师域内无法办理取水许可证。三是兵团层面未将部分职权录入兵团一体化系统,导致师市层面无法录入,部分依申请事项不能在兵团政务服务网办理。四是行政执法人员配备不足,经费有限,设备紧缺,没有执法车辆,导致执法工作开展困难。五是业务人员掌握依法行政知识不足,还需进一步加强学习。
三、2022年工作安排
一是水利局将继续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二是继续开展“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做好行政审批工作,扎实推进行政职权行使,强化水政执法队伍建设,认真落实执法工作。三是加强依法行政的信息公开工作,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事项处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做好文件政策解读和法律法规宣传工作,继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推进本部门法治政府主体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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