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201-00004152 | 发布机构: | 财政局 |
生效日期: | 2022-01-2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第七师胡杨河市财政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师市财政局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工作要求,编制第七师胡杨河市财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财政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财政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报告电子版同步在第七师门户网站(第七师门户网—政务公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年报,www.nqs.gov.cn)公布。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第七师胡杨河市财政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992-6687977)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师市财政局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紧紧围绕党中央、兵团、师市党委重大决策部署和财政中心工作,不断拓宽公开渠道,丰富政务公开内容,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我单位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政务公开相关要求,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结合财政局工作实际,提升重点领域信息化公开水平,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
二是加大财政重点领域信息发布力度。主动公开各类财政信息,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财政局机构设置、机构职能;财政工作开展情况和成效图片要闻;转载中央、兵团的有关财政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会计资讯和企业服务信息;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税政、政府采购、政府债券、涉农涉企减税降费和普惠金融等社会关注度较高财税政策及财政资金预算执行等政务公开信息;机关党建信息等。
三是规范化信息公开工作。持续拓宽信息公开途径,高标准推进财政一体化平台建设工作,定期开展针对性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学习,并与年度绩效目标工作考核钩挂,激励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四是加强财政政策解读和互动交流。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及时回应会计信息服务等社会关注度高的问题,积极做好财政政策规范性文件信息发布和解读工作。
五是落实行政执法公开,确保群众知情。积极通过办公场所信息公开栏、七师门户网等对执法信息进行公开。严格落实预决算公开制度,按照兵团财政局工作要求,245个行政事业单位完成 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在向各预算部门批复2021年部门预算的同时,要求各预算部门在预算批复的20天内,在单位办公场所信息公开栏中公开部门预算信息,并将公开情况反馈师财政局。
六是妥善处理信息公开工作。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信息70条。其中:财政机构信息43条、收费目录清单4条、财务公开5条、双公示7条、权责清单信息1条、相关法律法规信息10条。
七是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1年度未收到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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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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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 |
1 |
1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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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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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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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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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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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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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1185.11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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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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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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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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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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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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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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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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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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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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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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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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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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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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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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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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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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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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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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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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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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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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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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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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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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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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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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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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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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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政府公开信息内容、格式和公开范围上还有待进一步规范,主动公开意识还需进一步加强,公开的时效性不够及时,这些问题有待在今后工作中改进。
2021年,我局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把社会关注度较高、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财政信息公开重点内容,着力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做到及时发布、规范报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师市财政局
2022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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