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102-00004133 | 发布机构: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生效日期: | 2021-02-07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第七师胡杨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第七师胡杨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0年,第七师胡杨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兵团、师市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师市重点工作和我局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及时、主动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较好完成了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任务。现编制我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地址:新疆第七师胡杨河市光明东路8号;邮编:834034;电子邮箱nqswsjd2008@163.com;联系电话:0992-6687301)。
2020年,我局对本年度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和编目,截至12月31日,我局通过第七师信息公开网站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15条。其中包括,权责清单472条,双公示43条。
(二)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做好政府信息管理,及时进行动态调整。成立市场监管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将涉及市场监管政务信息主动公开的业务科室部门全部纳入其中,坚持迅速将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周分析、月调度”、“日查网、周督促、月通报”、“季度测评通报”等制度落实整改到位,对政务公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实施常态化监督管理,较好促进了公开工作落实,做到问责到位。突出重点领域加强食品和药品安全、产品质量监管、信用信息、价格与收费、知识产权监管和双随机一公开信息公开力度。
(三)监督保障工作情况
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局长办公会多次听取政务公开制度建设、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放管服”改革、价格监管等专题汇报,研究政务公开工作。局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推进、指导、协调、监督等工作,各科室部门确定专人负责市场监管政务公开工作,具体负责本科室职责范围内政府信息公开的发布,更新等工作。
(四)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1.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压缩行政许可审批时间
一是着力优化便捷高效市场准入环境。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减材料、减流程,实行“多证合一”“证照分离”,在保留传统窗口登记的基础上,全面实现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进一步推行“审核合一”审批模式和“容缺受理”机制,与中国农业银行奎屯分行签订“政银合作”协议,整合企业登记部门和银行机构在服务企业方面的资源和优势,加大“政银合作”力度,将工商登记窗口延伸至银行网点,方便企业“就近办照、多点办照”,有效提升准入服务水平。二是着力营造公平有序市场竞争环境。加强违规涉企收费治理,为企业安心发展营造良好市场环境。三是降低企业开办门槛。深入贯彻落实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关于优化简化市场主体准入的各项措施,持续激发市场活力,以全程电子化业务平台为支撑,对办事环节再精简、再压缩,在提交材料完整齐全的情况下企业开办手续当天办结。与中国邮政合作,对不方便到登记机关领取营业执照的企业,邮寄到企业住所所在地。严格执行国家最新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对没有规定的材料及项目一律停止提交。
强化窗口服务,积极推动“最多跑一次”改革,全面优化整合窗口服务流程,秉持“马上就办、一次办好”的服务理念和工作态度,推广容缺后补、一次性告知等便利措施。食品经营许可由30个工作日压缩至12个工作日,食品生产许可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0个工作日。
2.创新监管方式,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和信用体系建设
强化证后监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产品和服务问题较多的市场主体进行重点检查,建立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提升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透明性,实现科学监管。着力加强重点领域安全监管。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聚焦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工业产品质量四大安全,强化食品安全监管、药品安全监管、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办案水平,规范办案程序,强化程序意识,严格依法行政。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着装整齐,出示合法有效的行政执法证件,佩戴执法记录仪,规范开展录音、录像、照相等音像记录和全过程音像记录。及时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检结果在七师门户网站向社会公众公示。重大案件办理过程中,充分尊重当事人听证等权利,同时召开专门会议对案情及处罚决定进行讨论并记录,安排法制稽查科对案卷进行审核,对执法程序是否合法、事实是否清楚、法律法规规章是否适用、证据是否合法充分等问题进行再次审核。
实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加强年报工作。督促企业主动履行好年报公示和即时信息公示义务,引导企业守法诚信经营。对不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公示年报的,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未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年报的企业及农民专业合作社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利用七师门户网、“互联网+监管”等系统,公示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信息等930余条,为相关部门实施行政许可、监督管理、建立服务保障机制提供了依据。
3.开展机关作风建设,提高服务意识
一是严格首问负责制。凡是各类电话或上门咨询、办照、办事,一律无条件受理,实行首问负责制。受理后按要求按规定认真办理,做好政策宣传解释。二是严肃干部作风纪律。严格贯彻落实师市党委关于深入推进机关作风建设的相关文件精神,持续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党员干部立足本职,严格办事程序、缩短办事时间,不断提高工作效率,积极营造人人争当“办事效率争先、服务群众优先、工作业绩当先”的表率,杜绝出现“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题。对各种投诉要做到限时办结,最大程度提高群众满意率和获得感。三是实行师市重点项目专人负责。为助力招商引资工作深入开展,开通招商引资重点专人负责制,对重点项目实施“一对一”、超前介入服务制度,第一时间掌握拟落户的重点企业和重大项目建设情况,提前核查企业名称、提前审查登记材料,在具体办理过程中做到程序上从简、时限上从短、服务上从优,保证重点企业、重大项目在最快时间内完成登记。四是严格干部教育管理。加强党员干部作风纪律教育,坚持问题导向,逐项对照“四查”(查作风、查责任、查漏洞、查落实)认真检视查找存在问题,切实摸清党员干部作风纪律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现象,按照师市党委“工作落实年”的要求,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切实可行的措施,举一反三,持续用力深化整改,着力构建作风建设“新常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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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 项目数量 |
本年 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956 |
-329 |
627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 项目数量 |
本年 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23 |
23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 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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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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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度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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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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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况,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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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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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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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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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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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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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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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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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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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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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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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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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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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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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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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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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策解读形式比较单一,解读不够深入。不断深化政策解读的力度。发挥新闻媒体等多方解读主体协调配合的作用,形成持续有效的解读氛围,深入解读政策的新特点、新变化和新趋势,提升解读的有效性、通俗性和可读性。
二是信息发布质量不够高。对于政务公开信息要素把握不全面,不能完整、及时、准确公开信息。如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领域,部分信息项目审批信息要素不全、发布不规范。重大政策预公开中,政策意见征集、反馈发布不能一一对应,意见征集未明确征集截止日期等问题仍有存在。
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仍需进一步拓展。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公开公众关注领域及年度重点工作推进情况,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深化公开内容,方便公众查阅获取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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