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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102-00004132 发布机构: 公安局
生效日期: 2021-02-03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公安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来源:公安局周远见 发布时间:2021-02-03 浏览次数: 【字体:

师市公安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第七师胡杨河市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工作要求,编制第七师胡杨河市公安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共分6个部分:一、总体情况;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报告电子版同步在第七师门户网站(第七师门户网—政务公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年报,www.nqs.gov.cn)公布。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或问题建议,请与第七师胡杨河市公安局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奎屯市新民街18号,电话:0992-326015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第七师胡杨河市公安局在师市党委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师市政府关于加强政务公开的文件精神,以务实担当、履职尽责为基本要求,在建立健全各项制度、规范公开工作、拓展公开载体、加强基础性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新进展,全面提升了公安工作透明度,进一步树立了公安机关良好象形,推动了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良性发展,有效提升了群众满意度。

2020年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情况。一是聚焦热点和社会关切,依托师市信息公开平台发布信息96条。二是全面推进政务服务公开,通过“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发布119项服务事项,并按照要求对事项办理流程、办理指南、办理时限、材料清单进行了规整和上报。三是围绕重点领域“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动在七师门户网站发布行政许可类信息24条,行政处罚类信息33项,其他服务事项46项,做到信息公开透明。四是依托官方网站、“平安七师”微信公众号、抖音等载体,多渠道、多角度、多形式、依法依规公开公安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等方面信息。本年度我局未收到社会公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师市公安局党委十分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强化日常管理,并持续推动此项工作的深入开展。2020年,在主动公开信息过程中,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认真执行,并始终做好保密工作,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确保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不发生失泄密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

项目数量

本年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4

25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46

1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

项目数量

本年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3

 618

行政强制


2

 86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

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度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况,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是公开信息的时效性不够强;二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还需要增加,公开内容还需进一步细化;三是宣传和引导还需进一步加强,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程度,满足公众对信息的需求。

针对上述问题有以下几点改进措施:一是加强与师市机关信息公开部门之间的联系,及时将生成的信息发布到网上,尽量做到信息生成与发布保持同步;二是进一步解放思想,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对社会公众有指导或帮助意义的信息也要纳入信息公开范畴之中予以发布。三是加大对对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引导公众正确使用信息公开这一项政府职能。四是注意借鉴其他单位好的做法,总结经验,及时处理网上留言、咨询和相关申请工作,认真做好记录,做到件件有照落,事事有回音,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能,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为广大群众服务好。

六、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第七师胡杨河市公安局

                         2021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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