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102-00004127 | 发布机构: | 卫生健康委员会 |
生效日期: | 2021-02-02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2020年度师市卫健委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年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编制完成《第七师胡杨河市卫生健康委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共分为六部分: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报告电子版同步在第七师胡杨河市门户网站(第七师胡杨河市门户网站—政务---信息公开年报,http://www.nqs.gov.cn/)公布。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胡杨河市卫生健康委综合科联系(电话:0992-6687527)。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师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工作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发公开办函〔2019〕60号)文件精神和第七师胡杨河市政府统一部署,师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着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本部门各项工作联系起来,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重点,强力推进健康扶贫,围绕师市工作,以“正常化、规范化、制度化”为着力点,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健康发展,提高了医疗卫生工作透明度,保障了人民群众对卫生工作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在全社会树立了良好的部门形象。
(一)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一是加强领导、健全制度。我委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加强制度建设,明确了责任科室、工作人员的具体职责和目标任务,完善内部管理和督查考核制度。委办公室能认真履行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文件,讲评部署工作,制定落实措施。一年来,全委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副主任具体抓,全委积极参与的良好局面,较好地保障了政务公开工作科学有序的开展。二是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根据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网站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等系列管理制度。同时,严格执行《网站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信息发布审核制度》等,保障了信息公开内容的安全性,使网站管理更加规范化、制度化。三是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本着高效、快捷、便民的原则,及时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对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内容、查询方法以及对申请公开的步骤、处理程序等作了明确规定。
(二)扎实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1.充分利用师市政府“网上办事大厅”,继续加强我委网上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的在线咨询、网上办理、在线查询等服务。
2.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我委对权责清单进行了动态调整,调整后,权责清单事项总数471项。所有项目的责任单位、岗位责任人、审批期限、审批条件、设定依据、申报材料、收费标准、咨询监督投诉电话、现场受理地点、办理流程图等均在师市行政审批办事大厅公开。
3.卫生健康领域信息公开情况。师市卫生健康委通过线上和线下多种方式进行信息公开,在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健康保健知识、养生常识、疫情防控常识、防控措施、工作动态等各类信息共计498条。同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微信等平台实时发布卫生健康信息,传播卫生健康知识。
为进一步规范卫生健康领域政务服务,全师市各医疗机构不断创新院务公开机制,通过院内电子大屏幕、公示栏、发放便民服务卡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布医疗服务收费项目标准、药品及医用耗材价格,并设立投诉举报信箱、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 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 数量 |
行政许可 |
1 |
增4 |
5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增1 |
1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况,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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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一是我委在政务信息公开形式存在相对单一问题。二是信息公开工作还需进一步提升,对信息公开的内容需要进一步明确。三是政务公开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现有制度执行力度还有待加强。
(二)改进情况:一是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认真清理政务公开事项,强化信息收集、编写、公布等工作的统一管理,进一步提高报送信息的主动性,保证公开信息的及时、准确和全面。二是我委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内容、形式,认真落实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在抓好固定性内容、常规性工作信息公开的同时,继续抓好医疗安全、行政审批、公共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招投标等群众普遍关注的重大热点问题信息公开,并有区别地抓好对内与对外公开,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针对性。三是抓重点促深化。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切合实际,稳步实施”的要求,在深化完善和巩固提高上下功夫,加大“真公开”的力度。认真清理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查漏补缺,确保应公开的政务信息全部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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