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102-00004125 | 发布机构: | 一二四团 |
生效日期: | 2021-02-02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第七师一二四团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制定《一二四团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共分为六部分: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报告电子版同步在第七师胡杨河市门户网站-政务-信息公开年报,http://www.nqs.gov.cn/)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一二四团党政办公室联系(电话:0992-8963507)。
一、总体概况
根据第七师胡杨河市办公室(师市办传〔2020〕86号)《关于编制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一二四团贯彻师党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精神,紧密结合团场实际,遵循“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和依法依规、真实公开、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将相关事项和决策做到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规范化,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机关事业单位作风建设。机关事业单位日常考勤、表彰通报、违纪处理、民主测评和年终考评结果等信息在机关公示栏予以公示。
(二)党政决策。人事任免公示6次、16人;批准退休3次、5人;机关人员工资套改、财政总预算、社保核算公示3次。
(三)场重点工作。对各部门人口聚集任务完成情况在机关通过电子屏公示,招商引资2020年4月-2020年12月对部门任务完成情况在机关通过电子屏公示。
(四)社会事业。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抚恤优待、养老服务、赈灾救灾、慈善事业、减负资金等项目,公开16次。
(五)群团组织、工会、妇联活动。相关事项应依法公开项目运作和资金分配等情况、疫情期间“全国最美家庭”、困难职工情况等共公示16次。
(六)疫情防控方面。一线抗疫人员名单公示2次,减免企业国有资产租赁费153.85万,2次。
公开信息实行分类管理,机关公示栏、电子屏等由党政办负责管理,网络平台由文广中心负责,做到谁推送、谁管理、谁负责,有效起到了政府信息公开的积极作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1 |
1 |
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 项目数量 |
本年 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 项目数量 |
本年 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 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 |
19440.94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度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况,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0年,我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上级要求、公众期盼相比,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工作基础需进一步夯实。少数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到位,存在信息更新不及时、更新格式不规范的问题,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效果有待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队伍能力建设需进一步加强。工作培训力度还需加大,培训内容的针对性还需增强,工作人员业务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三是公开形式的便民性不足、覆盖面不广。
改进措施:
1、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团场重点督查事项,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推动、统筹协调、督促检查主体责任。定期进行调研和督查,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对各部门绩效考评,年终组织检查、考核通报。
2、开展业务培训。结合全团相关工作安排,适时组织全团相关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系统培训,切实提高全团各单位各部门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和公开程序、方法、步骤,规范依申请公开流程,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时效,切实提高政府公信力。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在保证网络公开为主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大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的推介力度,提高公众对政务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扩大信息覆盖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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