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102-00004122 | 发布机构: | 农业农村局 |
生效日期: | 2021-02-0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第七师胡杨河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35个政府部门和全区14个地(州、市)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基础上,编制完成《第七师胡杨河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共分为六部分: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同步在第七师胡杨河市门户网站(第七师胡杨河市门户网站—政务---信息公开年报,http://www.nqs.gov.cn/)公布。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胡杨河市农业农村局综合科联系(电话:0992-668745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深化主动公开内容,规范依申请公开程序,加强信息化利用和队伍建设,贴近公众需求,在更广领域、更大范围、更高层次上促进政务公开透明,较好完成了2020年全年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现报告如下:
(一)2019年6月10日,第七师农业农村局为师行政工作部门,正处级,对外加挂师畜牧兽医局牌子,承担16项工作职责,内设3个科室,所属事业单位4个。业务科室分别为:综合科、农村工作科、农业科(畜牧兽医科)。
(二)根据规定,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学习、贯彻《条例》中深入推进、全面展开,认真做好了政府信息梳理和主动公开工作,在师市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涉及我局内工作的有关政务信息,及时公开农业农村局最新工作动态、政策法规(规章)及可公开的规范性文件等等,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强化信息工作基础。
(三)根据政府的有关要求,农业农村局不断完善组织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明确了工作职责,把政府信息公开纳入日常工作范畴,切实有效组织推进;注重落实制度,确保程序规范,严格执行《条例》等规章制度,严格保密审查,做好监督保障,从信息发布流程、审核机制、监督考核等方面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运转;强化教育培训,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提高业务水平。
2020年,我局主动公开信息共156条,行政处罚1条,农机购置补贴公示1条,高标准农田建设、优质棉基地建设招标公示9条,权责清单140条,部门信息3条,畜牧业公告2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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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 项目数量 |
本年 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140 |
14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 项目数量 |
本年 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1 |
1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 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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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度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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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况,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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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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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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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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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信息发布、报送还不够及时。
改进情况:2021年将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加强学习培训,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规范化,望相关专业人员开展专门性培训,进一步统一信息公开标准,提高信息公开质量。二是对局非涉密政府信息进行梳理和分类,加快信息更新速度,完善电子政务水平,增强信息分类,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法、丰富公开形式,为市民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信息公开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没有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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