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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102-00004117 发布机构: 文广局
生效日期: 2021-02-01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第七师胡杨河市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2020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文广局杨柳 发布时间:2021-02-01 浏览次数: 【字体:

   

    2020年,第七师胡杨河市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开公开办函2019〕60号)文件要求,在师市统一安排部署下,结合工作实际,积极部署落实,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贯彻执行信息公开条例,着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平台建设等重点工作,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加大监督保障力度,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计数据时限从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可与师市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联系。师市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地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胡杨河市光明路8号师市机关326室,电话:0992-6687316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对我局的政务信息按应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予公开分类进行全面梳理, 按照要求及时完成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上报工作。坚持主动公开与申请公开相结合、网站公开与政务公开相结合,拓宽渠道,创新形式,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了政府信息。截止2020年12月31日,总共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117条。

(二)依申请公开

师市文体广旅局2020年度没有受理政务公开申请情况、没有申请处理情况、没有“不予公开”的政务信息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重视政务信息报送工作,创新公开形式,不断优化网站信息内容。2020年,我局严格按照《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第七师胡杨河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明确一名人员进行网上信息报送,丰富内容。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重点和热点问题,及时将本单位动态信息在网站发布,努力建成以方便群众、服务社会为主要特征的服务型网站。二是加强政风建设,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我局网站上公布了机构职能、机构领导及分工、职责;将有关政策文件等及时在网站公布,设立了旅游投诉电话,接受职工群众广大游客的监督和举报。

(四)平台建设

我局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主动公开信息范围,依托“兵团第七师政府门户”(http://www.nqs.gov.cn/)这一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的第一平台,按要求及时发布或更新本单位机构职能、法律法规依据、行政事项、服务内容等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各类信息,方便公众查阅和了解各类信息。

(五)监督保障

严格贯彻落实《条例》规定的“工作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等要求,把政务公开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各项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

信息内容

上一年

项目数量

本年

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

0

0

第二十条第(六)

信息内容

上一年

项目数量

本年

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

信息内容

上一年

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年度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计这一情况,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由于机构改革,新建立政审批大厅,办理新承接行政职能,存在人员严重不足、政务公开工作经验不足的问题,致使行政职能“双公示”信息公布不到位、不及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准确、及时、规范,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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