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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102-00004110 发布机构: 一二三团
生效日期: 2021-02-01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一二三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123团程仕海 发布时间:2021-02-01 浏览次数: 【字体: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特向社会公开一二三团2020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内容包括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一二三团积极围绕师市《关于编制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2020年,一二三团设置信息公开栏33个(机关事业单位共7个,连队20个,社区4个,幼儿园1个,武装部1个),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34人,其中专职2人、兼职32人。

(二)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我团信息公开载体主要以团门户网、各单位门口公示栏为主,让公众看得到,能监督,为群众查阅政府信息提供了便利。同时,将信息以报纸、板报、印发宣传资料等方式发布,扩大群众知晓率。2020年一二三团信息公开载体全部正常运行。

(三)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推进情况。2020年,全团按照国务院、自治区、兵团、师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精神,积极采取措施,加强主动公开,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规范依申请公开,不断完善制度机制,有效保障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不断深化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

1.围绕促进经济发展推进公开

(1)进一步推进社会政策公开。把政策性文件主动公开列入绩效考评指标之一,要求各单位各部门制定的政策类文件要在成文20个工作日内通过团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要求各单位、各部门编制规范性文件或其他文件类政府信息时,要在发文登记本和文件版记处标注信息公开属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公开),解决在文件编制完成后无法明确是否公开的问题,进一步促进文件公开工作规范化,推进政策公开透明。

(2)推进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围绕基建以及教育、卫生、文化事业建设等工程,按国家要求做好审批、核准、备案、实施信息公开。

(3)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一是做好公租房抗震安居房信息公开。在团门户网站公开房源、分配和退出等信息,让广大群众及时了解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4)推进减税降费信息公开。本团除了采取电视、广播、报纸、印制宣传手册和举办晚会等传统的途径进行宣传兵团的减税信息外,还采取微博、微信、抖音等新媒体途径进行宣传,扩大减税政策知晓面。

2.围绕民生改善推进公开

(1)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通过门户网站、三微一端、公示栏、宣传册等多种形式宣传社会救助政策和救助对象申请条件、办理审批程序和救助标准等规定,通过门户网网站按月公开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息,打造“阳光救助”。

(2)推进就业创业信息公开。在团门户网站公开各单位招聘人员信息,做好新录用人员公示工作,推进阳光就业。2020年10月份在团紫砂园东南侧设立七师团场唯一一个行政服务大厅,按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协同推进的部署,针对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群众办事创业的主要任务、窗口与团机关事业单位对接分工情况、时间节点等提出具体要求,为下一步规范公共服务事项办理程序、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提供政策性依据和制度保障,更好地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3)推进连队抗震安居房建设和公租房信息公开。按兵团要求做好抗震安居房建设和公租房信息公开工作。抗震安居房建设侧重政策、补助资金分配和改造结果公开;公租房侧重分配和退出信息公开。

3.围绕助力团场建设推进公开

(1)推进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围绕工作报告、发展规划提出的重要事项,特别是上级部署的改革任务、民生举措,如项目建设、扶贫工作、低保救助、住房等,细化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实事求是公布进展和完成情况。

(2)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在做好基本预决算公开工作的同时,重点推进本团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和单位预决算公开,公开内容包括本单位职责、机构设置、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机关运行经费等情况。

4.围绕加强回应推进公开

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通过门户网后台和微信回应事件类留言18次,其他方式回应53次,问题全部得到解决,好评率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情况。2020年内我团没有此类信息发生。

(二)通过门户网、抖音、微信、报刊、电视台等途径主动公开团场信息的情况。2020年全团各单位累计主动公开信息1200余条,其中通过门户网公开1125条。一二三团门户网站作为本团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最主要的渠道。

(三)本团在2020年全年共制作规范性文件2份,分别为《机关事业单位签到管理办法》、《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一二三团机关疫情防控环境消杀方案》。

(四)全团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要求除可以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在实际工作中,为方便群众获取信息,各单位、各部门未收取任何费用。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3

3

1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

项目数量

本年

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

项目数量

本年

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

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234.34万个

1769.4473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度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况,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







8.属于行政查询事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我团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部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有待加强,与社会公众的需求有一定差距,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仍需进一步提高。今后,本团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文件及兵团、师市各项文件要求,继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改革,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和公开载体建设,强化监督指导和业务培训,全面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报告电子版同步在七师门户网站(七师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工作年报,http://www.nqs.gov.cn/)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一二三团党政办公室联系(电话:0992-3929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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