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102-00004108 | 发布机构: | 商务局 |
生效日期: | 2021-02-02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第七师胡杨河市商务局2020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公布2020年第七师胡杨河市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条例》要求,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领导为副组长、全体人员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信息公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事项,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推进指导,同时,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工作计划和阶段性工作汇报,了解政府信息公开情况,部署工作任务,政府信息公开公正有条不紊地进行。二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运行机制。我局进一步建立和健全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制和操作规则,印发网站信息和政府信息处理流程规定,规定信息公开的发布、受理、审查、登记、答复等各个工作环节的具体要求,明确分工职责和办理时限,确定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即:局发规范性文件以及与商务工作相关的其他文件;商务发展的总体规划、计划及其进展和完成情况;行政许可事项的依据、条件和程序; 全师对外贸易、内贸发展、对外经济合作等方面政策措施及发展状况;局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及调整、变动情况; 各类商务促进资金项目申报审批、执行情况;重大招商活动安排及招商项目筹备、引进建设、运行情况;依法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运行规范化。局办公室加强与师市政府党办、网信办协作,主动与相关事业单位沟通联系,及时发布重要商务信息,全年累计发布信息77条,发布党政信息9条,兵团采用3条;七师门户网站发布信息38条,发布新闻稿件18条,七师零距离报道6篇,胡杨河手机台新闻6条。三是完善政府信息发布渠道。进一步加强七师门户网站和行政执法平台建设,将其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平台,重点突出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为民服务、亲商亲企等方面的内容,对企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全面和准确发布,最大程度地满足了社会各方面对政府信息的需求,畅通了社情民意反馈渠道,增进了政民双向互动。四是加强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按照《条例》和《办法》相关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对涉及我局责任清单、行政权力清单、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等重点领域信息及时发布到政府网站,让广大管理、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并主动接受公众监督。
(二)2020 年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一是全面梳理我局“三项制度”清单。共保留8项行政处罚,3项其他行政权力,并在七师门户网站公开了权责清单。贯彻落实“负面清单”制度,对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美容美发业、洗染业经营户、零售商供应商、商业特许经营等诸多商户,做好企业备案管理工作,减少门槛、消减障碍,打造有利于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进入的市场环境。二是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将美容美发业、洗染业经营户、零售商供应商、商业特许经营企业、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卡企业、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家庭服务业、成品油经营企业、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商务部门主要监管对象纳入随机抽查范围,全年检查企业114家。做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随机抽查和公示,引导市场主体诚信经营,创造良好营商环境。三是推行行业动态和相关政策文件解读公开。每周、每月及时撰写反映供应量生活必需品价格走向情况的动态分析及综合分析,及时全面向市场主体、公众发布各类市场信息,实时监测市场动态,认真配合做好第三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师市主要领导出访等重点任务的宣传工作,及时发布商务系统重要文件、最新数据、贸易摩擦等政策解读文件精神,主动公开内外贸运行情况、展会推介重要活动、春节、国庆节日保供和消费热点等信息,努力打造七师商务新名片。四是推进预决算和扶持资金公开。师市商务局将2020年决算说明和2021年度胡杨河市商务局预算说明报师市相关部门予以公开,通过七师办公系统,将2020年度电子商务、商贸流通等各项专项资金申报和资金政策解答向师市团场及相关企业发放,宣传。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截至2020年底,我局通过七师门户网站双公示平台主动公示信息2条,通过新闻媒体、七师零距离等多媒体主动公开信息6条,无依申请公开内容。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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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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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 项目数量 |
本年 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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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 项目数量 |
本年 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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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 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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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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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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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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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设置类信息1条,行政事项办理及其他事项类信息8条,此外,还有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35条。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集中于政府机关管理职能调整和变动情况、成品油经营企业调规、家政服务业资金申请、生活必需品供应等与公众密切相关工作事务等方面。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通过七师门户网站对外公开。市民可以通过门户网站,查阅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开展政策解读情况
针对2020年七师商务工作面临的新环境和新挑战,我局开通了热线咨询,及时宣传解读相关政策。同时,本年度我局先后举办商贸流通领域依法行政培训、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培训等4场政策解读培训会,多渠道传递政策信息。在七师办公系统发布《第七师胡杨河市商贸旅游产业发展扶持政策暂行办法》等政策文件。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我局门户网站公布咨询服务电话,在线受理网上投诉、廉政举报等内容,本年度共收到电话咨询58条,内容涉及利用外资数据、电子商务精准扶贫、成品油经营许可办理等内容,均已及时答复。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我局未接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获取相关政府信息的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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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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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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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度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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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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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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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况,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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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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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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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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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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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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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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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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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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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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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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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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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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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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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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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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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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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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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我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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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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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20年,尽管我局在信息公开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依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公开信息还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特别制定出台的个别政策措施,未能及时同步制作政策解读文稿。二是网上办事服务功能需要进一步完善,与社会市民的信息互动需要进一步开发。三是招商引资方面的业务信息上传发布较少。四是政府信息公开业务性强,培训工作还有待加强;五是转发类文件和内部文件较多造成主动公开率偏低。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2021年,我局将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实施政务信息公开制度,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各项规定,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深入有效地推进。
1.加强制度落实,深化信息公开内容。按照《条例》等有关要求,根据工作实际,不断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并把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2.是进一步全面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做到目录内容与公开信息的一致性,及时更新目录内容。
3.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重点做好机构职能、法律法规政策、发展规划、行政执法及动态信息的分类,保证信息内容的完整性。
4.积极配合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建设工作。全面梳理和整理商务法律法规、行政执法信息,及时更新商务信息,提高商务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数量。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一)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授予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行政职能和行政权力的决定》(新政发〔2020〕33号)等文件规定,截止至2020年12月31日,师市商务局最新保留行政权力11项。
(二)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第七师胡杨河市商务局
2021年0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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