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5123100000004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5-12-31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关于《胡杨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烟花爆竹禁放区的通告》的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及《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改善环境质量,倡导文明新风,根据胡杨河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烟花爆竹禁放区划定方案。
二、起草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及《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文件精神,结合师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三、主要内容
根据胡杨河市空气质量自动站地址,划定胡杨河市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域及限制燃放区域范围,明确燃放烟花爆竹品种要求,强调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事项,依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要求明确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相应处罚。
四、履行决策程序(起草过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及《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结合师市实际,在广泛征求师市机关相关部门,社会公众意见建议后,师市生态环境局对《胡杨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烟花爆竹禁放区的通告》进行编制、完善并形成送审稿。
第七师胡杨河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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