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3121500000015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12-15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第七师办公室 胡杨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第七师胡杨河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
各团场,师市机关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胡杨河街道办事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公布〈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国办发〔2023〕5号)和《兵团办公厅关于公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新兵办发〔2023〕29号)要求,及时调整完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实施规范,不断优化营商环境,经师市同意,决定公布《第七师胡杨河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
各部门(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第七师胡杨河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做好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互联网+监管”事项清单、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等清单中行政许可事项的衔接工作,严格与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保持一致。
各部门(单位)要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不断提高审批效率和监管效能。
附件:第七师胡杨河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pdf
第七师办公室 胡杨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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