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010-00004112 | 发布机构: | 统计局 |
生效日期: | 2020-10-29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统计数据 |
第七师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一号)
——第七师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顺利完成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17〕53号)、《关于开展兵团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新兵发〔2018〕1号)要求,我师进行了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8年12月31日,普查的时期资料为2018年度,普查对象是全师辖区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在师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师各级党政、普查机构认真落实国务院、自治区和兵团经济普查的各项工作部署,通过近150名普查工作者两年来的辛勤努力以及全师范围内普查对象的积极参与,我师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全面完成方案完善、单位清查、现场登记、事后质量抽查、汇总评估等各项任务,取得了重大成果和显著成效。
一、组织领导有力
2018年9月11日,师党委成立了以师领导周青为组长、分管师领导胡晓江为副组长、22个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第七师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第七师统计局。按照“全师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组织实施原则,全师各团场、园区均建立普查机构,为普查工作开展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各团场、园区全面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做到人员到位、措施到位、经费到位。参与普查工作的相关部门积极主动履职,充分发挥各自职能,提供多方保障,确保了普查的顺利实施。
二、全面摸清家底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师情师力调查,是对我师经济发展状况的“全面体检”。2018年8月至11月和2019年1月1日至4月30日,全师基层普查人员克服重重困难,对辖区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的市场主体数量情况和生产经营情况开展清查和普查登记。通过这次普查,既摸清了我师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了解了我师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产业形态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也掌握了全部法人单位资产负债状况和新兴产业发展情况,进一步查实了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产品产量、服务活动,全面准确反映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动能培育壮大、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等方面的新进展,全方位多角度展示了师党委和全师各族人民五年来经济发展的新实践、新成效。
三、流程科学规范
按照“确保质量、改革创新、突出重点、依法普查、共享成果”原则,第七师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借鉴历次普查经验,兵地联动制定实施方案,着力提高普查的科学性、规范性。在方法运用上,采取编制单位清查底册、“地毯式”入户清查的方法,对辖区内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个体经营户进行全面清查。全面清查后,对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在其主要经营活动所在地进行全面普查登记,对建筑业法人单位在其注册地进行全面普查登记,对数量众多的个体经营户采用抽样调查方法在其主要经营活动所在地进行样本登记。普查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财务状况、能源生产与消费情况、生产能力、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固定资产投资、研发活动、信息化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等,根据不同普查对象,分别设置了一套表单位普查表、非一套表单位普查表、个体经营户普查表和部门普查表。
四、创新普查方式
为减轻调查对象负担,提高工作效率,这次普查积极应用“五证合一”改革成果,大力提高部门参与程度。在清查和普查阶段,积极利用部门行政记录和业务资料,收集整理了相关部门的单位名录信息,通过比对、合并生成相关底册信息;在普查登记阶段,通过对比部门数据,多次进行查遗补漏。同时,全面提高普查数据采集信息化水平,扩大联网直报单位范围,全面使用手持移动终端(PAD)采集数据,统一使用国家统计局网报平台上传数据,广泛应用行业代码自动识别赋码技术,普查数据生产全过程实行电子化、网络化,大大提高了数据采集处理效率。
五、强化执法监督
师团普查机构和广大普查人员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严格履行独立普查、独立报告职责,依法保护普查对象资料。通过在《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告知书》中强调依法普查的重要性;通过在各类培训、工作会议中反复强调依法普查的方法路径;通过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严肃查处普查违纪违法行为,及时纠正不实普查数据,严格问责有关违纪违法人员,确保全面依法普查。
六、确保数据质量
我师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实行全过程数据质量控制。师团普查机构狠抓源头数据质量,实时监控普查数据采集、上报,加强入户数据核实与业务指导,开展源头数据自查与抽查,坚持联动审核,及时消除差错,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可靠。为检验各团普查工作成效和普查数据质量,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了事中及事后质量抽查,对5个团场、15个样本普查小区、117家单位进行了抽查。抽查方式采用了“重新调查式”,取代以往将普查登记数据作为参考的“回访式”,抽查结果更为客观准确。事后质量抽查结果表明,普查数据填报综合差错率符合验收标准,普查数据质量符合控制标准。
总体来看,我师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充分运用了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普查全过程公开透明,全面摸清了我师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家底,能够真实反映我师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达到了预期目标。普查结果显示,2018年末,我师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1521个,与2013年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相比,增长1.25倍;从业人员4.43万人,降低12.01%;个体经营户1151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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