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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5042500000085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5-04-25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双公示

第七师胡杨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新疆派力斯能源科技有限公司0.5万t/a废包装桶及10万t/a有机废渣热解回收再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4-25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新疆派力斯能源科技有限公司0.5万t/a废包装桶及10万t/a有机废渣热解回收再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25日-2025年5月12日(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2-6687676

    真:0992-6687676

通讯地址:第七师胡杨河市车排子147北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306室

    编:834034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受理日期

1

新疆派力斯能源科技有限公司0.5万t/a废包装桶及10万t/a有机废渣热解回收再利用项目

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

新疆派力斯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新疆锦绣山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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