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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5042400000016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5-04-24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双公示

关于同意新疆准南煤矿有限责任公司复工复产的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4-24 浏览次数: 【字体:

按照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复工复产验收管理办法》煤安监行管〔20194要求,202548日,师市应急管理局组织有关专家对准南煤矿进行了全面检查验收,形成《新疆准南煤矿有限责任公司复工复产现场检查验收报告》。依据现场检查验收结论及煤矿整改情况、相关签字程序履行情况,2025年4月24日师市应急管理局印发了《关于同意新疆准南煤矿有限责任公司复工复产的批复》(师市应急发〔2025〕1号),同意准南煤矿复工复产。

按照《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


第七师胡杨河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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