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4061300000117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4-06-13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双公示 |
第七师胡杨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6月13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我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6月13日我局对“第七师一二四团天泉润红番茄制品有限公司天然气锅炉建设及相关设备升级改造项目”“关于油田助剂生产与技术服务基地项目(二期)”等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6月13日-2024年6月19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992-6687676
传 真:0992-6687676
通讯地址:第七师胡杨河市车排子路147号北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306室
邮 编:834034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 师市环审〔2024〕40号 | 2024-6-13 |
2 | 师市环审〔2024〕41号 | 2024-6-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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