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4051100000093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4-05-1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双公示 |
第七师胡杨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磷酸脲母液闪蒸浓缩及颗粒磷酸脲产品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磷酸脲母液闪蒸浓缩及颗粒磷酸脲产品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11日-2024年5月16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2-6687676
传 真:0992-6687676
通讯地址:第七师胡杨河市车排子路147号北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306室
邮 编:834034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1 | 磷酸脲母液闪蒸浓缩及颗粒磷酸脲产品技改项目 | 新疆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纬一路9-2号新疆爱农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内 | 新疆爱农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 成都新环众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2024年5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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