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4042800000084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4-04-28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双公示 |
第七师胡杨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奎屯广合商品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克拉玛依分公司均质自保温砌块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奎屯广合商品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克拉玛依分公司均质自保温砌块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28日-2024年5月7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2-6687676
传 真:0992-6687676
通讯地址:第七师胡杨河市车排子路147号北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306室
邮 编:834034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1 | 均质自保温砌块生产线项目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胡杨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大道以西、共青西路以南(东经84度52分4.687秒,北纬44度47分39.671秒) | 奎屯广合商品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克拉玛依分公司 | 新疆中天聚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2024年4月28日 |
奎屯广合商品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克拉玛依分公司均质自保温砌块生产线项目.doc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