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双公示>详细内容
全文检索
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4041900000079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4-04-19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双公示

第七师胡杨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胡杨河湿地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4-19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胡杨河湿地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19日-2024年4月25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2-6687676

    真:0992-6687676

通讯地址:第七师胡杨河市车排子147北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306室

    编:834034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受理日期

1

胡杨河湿地项目(一期)

第七师130团,位于准噶尔内流区—奎屯河—东干渠与奎屯河交汇处—奎屯水库水域。

新疆胡杨河旅游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新疆新达广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9日


胡杨河湿地项目(一期).docx


【打印正文】 【字体: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