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4013100000063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4-01-3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双公示 |
关于拟对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到期未延续的企业进行行政许可注销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社部令第19号)规定,经核查,胡杨河市双建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劳务派遣许可证编号:833200QS20200002)、新疆乾文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劳务派遣许可证编号:833200QS20200003),因《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在许可到期未办理延续,我局拟依法注销其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现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1月31日至2024年2月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第七师胡杨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胡杨河市安远南街921号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992-3902003
第七师胡杨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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