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4011900000046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4-01-19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双公示 |
关于新疆通和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第七师131团街区提升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一标段)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公示
根据《兵团贯彻落实<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实施细则(试行)》(兵人社发〔2021〕67号)的规定,现对新疆通和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第七师131团街区提升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一标段)申请农民工工资专户销户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未发现用人单位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我局将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并出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销户确认书》。
公示时间: 自2024年1月20日至2024年2月18日(公示期为30天)。
在公示期内,对该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有异议的,可拨打电话反映问题或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到第七师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进行投诉举报。反映问题须实事求是,并提供所反映问题的佐证材料。
投诉举报地址:第七师胡杨河市安远南街政务服务中心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投诉举报电话: 0992-3223143
第七师胡杨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19日
申请农民工工资专户销户项目情况表 | ||||
序号 | 工程项目名称 | 是否竣工 | 建设单位 | 施工单位 |
1 | 第七师131团街区提升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一标段) | 是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一三一团城镇管理服务中心 | 新疆通和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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