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3122100000062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12-2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双公示 |
师市人社局第四季度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
根据《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9号),现将第七师胡杨河市人社局依法查处的2023年第四季度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予以公布。
违法主体:第七师胡杨河市天锦伶俐幼儿园
法定代表人:王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659010MJX961150F
地址:第七师胡杨河市天北新区凤翔路95号11栋
违法事实:2015年8月至2022年7月期间,马艳霞、丁华应陆续在第七师胡杨河市天锦伶俐幼儿园从事做饭等工作,第七师胡杨河市天锦伶俐幼儿园欠缴马艳霞、丁华应二人社会保险费。
2023年9月25日,第七师胡杨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该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师人社监〔2023〕改字第046号),要求该公司于10月30日前补缴社会保险费,该公司逾期未缴纳。2023年11月24日,第七师胡杨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该公司下达《行政处理决定书》,要求其补缴欠缴的社会保险费12万余元,该公司逾期未补缴,待期限届满,第七师胡杨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第七师胡杨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3年12月21日依法将该案件面向社会公布。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