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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3122100000062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3-12-21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双公示

师市人社局第四季度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2-21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9号),现将第七师胡杨河市人社局依法查处的2023年第四季度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予以公布。

违法主体:第七师胡杨河市天锦伶俐幼儿园

法定代表人:王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659010MJX961150F

地址:第七师胡杨河市天北新区凤翔路95号11栋

违法事实:2015年8月至2022年7月期间,马艳霞、丁华应陆续在第七师胡杨河市天锦伶俐幼儿园从事做饭等工作,第七师胡杨河市天锦伶俐幼儿园欠缴马艳霞、丁华应二人社会保险费。

2023925日,第七师胡杨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该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师人社监〔2023改字第046号,要求该公司1030日前补缴社会保险费,该公司逾期未缴纳2023年1124日,第七师胡杨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该公司下达《行政处理决定书》,要求其补缴欠缴的社会保险费12万余元,该公司逾期未补缴,待期限届满,第七师胡杨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胡杨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31221日依法将该案件面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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