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3122000000330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12-2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双公示 |
第七师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12.20-姜)
兵团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监督抽检产品信息公示,涉及我师(市)1家食品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克拉玛依区共青镇杨建荣蔬菜水果店经营的姜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3年08月30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工作人员对克拉玛依区共青镇杨建荣蔬菜水果店经营的姜(样品名称:姜;样品数量:6.26kg;抽样基数:7.2kg)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023年9月27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出具检验报告(编号:№:2023X-J-SP27135)。检验结果显示,毒死蜱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2023年10月7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该超市进行现场检查,依法向该超市送达了《检验报告》、《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复检和异议须知》。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中未发现该批次姜。经进一步调查,克拉玛依区共青镇杨建荣蔬菜水果店于2023年8月23日从奎屯陈光俊蔬菜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654003MA77GW6B9A)购进该批次姜,共购进了1件共计240元,销售价格为25元/公斤,除了抽检使用的姜其余全部销售完毕。
(三)克拉玛依区共青镇喜乐家超市尽到了进货查验义务,且在执法人员调查期间,当事人主动提供了该批次姜的进货票据以及供货商奎屯陈光俊蔬菜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654003MA77GW6B9A,经营者:陈光俊)等资质证明进货来源,有利于执法人员开展溯源工作。当事人及时排查了问题发生的原因并进行整改,及时报告了相关处理情况。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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