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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3112400000156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3-11-24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双公示

第七师胡杨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新疆花园贝乐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循环再利用节能减排(环保净水剂)项目(变更)”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1-24 浏览次数: 【字体:

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新疆花园贝乐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循环再利用节能减排(环保净水剂)项目(变更)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1124日-20231130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2-6687676

    真:0992-6687676

通讯地址:第七师胡杨河市车排子147北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306室

    邮    编:834034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受理日期

1

新疆花园贝乐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循环再利用节能减排(环保净水剂)项目(变更)

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园区

新疆花园贝乐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锦绣山河环境技术研究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4日

新疆花园贝乐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循环再利用节能减排(环保净水剂)项目(变更).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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