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3070700000181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07-07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双公示 |
第七师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7.7-香蕉))
兵团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监督抽检产品信息公示,涉及我师(市)1家食品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胡杨河市清晨果蔬店经营的香蕉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3年6月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抽样人员对胡杨河市清晨果蔬店经营的香蕉(样品名称:香蕉;购进日期:2023-05-30;样品数量:3.07kg,抽样基数:15kg)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023年6月24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出具检验报告(编号:№:2023X-J-SP16495)。检验结果显示,豇豆中啶虫脒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2023年7月4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现场检查,依法向该店送达了《检验报告》、《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复检和异议须知》。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中未发现该批次香蕉。经进一步调查,胡杨河市清晨果蔬店于2023年5月30日从奎屯李趁水果批发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654003MA782GFD3C)购进的香蕉,共购进了2件,每件约11.8kg,购进价格为70元/件,销售价格为8元/公斤,除了抽检使用的3.07公斤,其余的全部销售完毕。
(三)胡杨河市清晨果蔬店尽到进货查验义务,且在执法人员调查期间,当事人主动提供了食品名称、数量、进货日期以及供货商奎屯李趁水果批发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654003MA782GFD3C,经营者:李趁)等内容证明进货来源,有利于执法人员开展溯源工作。当事人及时排查了问题发生的原因并进行整改,及时报告了相关处理情况。
三、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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