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3052600000054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05-26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双公示 |
2023年5月26日第七师胡杨河市生态环境局对“第七师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型建材产业园220千伏输变电工程—线路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第七师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型建材产业园220千伏输变电工程—线路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26日-2023年6月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992-6687676
通讯地址:第七师胡杨河市车排子路147号北方建设集团三楼306室
邮 编:834034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第七师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型建材产业园220千伏输变电工程-线路工程 | 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 | 新疆锦龙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 新疆润水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本次环评内容是:新建新型建材产业园220kV输变电工程-线路工程,线路总长度38.874km,由7段线路组成,并配套相关设施。项目永久占地:1.21hm2,临时占地:4.448hm2。项目总投资1496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3万元,占总投资的0.76%。 | 施工期 (1)本工程施工扬尘主要是在汽车运输材料、基础开挖过程中产生。施工中的物料运输采用带篷布的汽车运输,可以减少运输途中产生的二次扬尘;加强对施工现场和物料运输的管理,保持道路清洁,管控料堆和渣土堆放,防治扬尘污染。 (2)施工期的废污水主要来自施工废水及生活区的生活污水等,主要污染因子为BOD5、SS、COD和油类。拟扩建输变电线路施工期生产废污水主要为混凝土养护保湿水及清洗废水,主要靠自然蒸发;施工营地内设置移动环保公厕用于解决施工人员生活排污。 (3)工程施工噪声对环境的影响主要来自挖掘机、起重机、切割机等施工机械,噪声污染主要集中在基础开挖和设备安装期间。施工机械尽量选择低噪声设备,并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适当的减震降噪措施,将噪声控制在国家环境保护允许的范围以内;加强对设备的维护、养护,闲置设备应立即关闭;合理安排施工时段:制定施工计划时,应尽可能避免大量噪声设备同时使用。 (4)施工期固体废物可利用的综合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送一般固废填埋场处置。施工营地内设置移动环保公厕用于解决施工人员生活排污,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拉运至第七师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园区污水处理厂;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如饭盒,矿泉水瓶等应收集放置在规定地点并定期送往胡杨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活垃圾处理场统一处理。 运营期 (1)电磁辐射环境影响分析: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加强电磁水平监测;对员工进行电磁辐射基础知识培训,在巡检带电维修过程中,尽可能减少暴露在电磁场中的时间;设立电磁防护安全警示标志,禁止无关人员进入输变电线路或靠近带电架构;建立环境风险事故应急响应机制,降低风险事故概率。 (2)输电线路声环境环境影响分析:加强对设备的维护、养护,闲置设备应立即关闭。 (3)线路检修时产生少量检修废弃物和人员生活垃圾,均为一般固废,检修完毕后集中收集随检修人员带回至就近垃圾收集站处理。 在采取以上环保措施后项目产生的环境影响可接受,项目环境风险可控,从环保角度分析该工程建设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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