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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2121900000083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2-12-19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双公示

第七师胡杨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七)

来源: 发布时间:2022-12-19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兵团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监督抽检产品信息公示显示,涉及我师市1食品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第七师一二七团天府超市(芹菜)

(一)第七师一二七团天府超市经营的芹菜(产品名称:芹菜;购进日期:2022-08-01)进行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检验,抽样基数为6kg,样品数量为2.1444kg。经检验,上海微谱检测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08月31日出具该样品检验报告NO:SH2022031754)。检验结果显示,芹菜毒死蜱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标准指标为≤0.05,实测值为0.19, 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2022年09月05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该超市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该超市经营者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该批次芹菜经查,第七师一二七团天府超市经营的芹菜(购进日期:20220801、供货商:中兴商贸城奎屯优泰蔬菜批发部)。经营者于2022年08月01日在奎屯优泰蔬菜批发部购进6公斤芹菜,进货价格是3.5元/kg,销售价格为4元/kg该批芹菜目前没有剩余,当事人已全部对外售卖给消费者,无购买者信息,利润是46-3.56=3元,故本案违法所得为3元。

(三)第七师一二七团天府超市尽到进货查验义务,且在执法人员调查期间,当事人主动提供了食品名称、数量、进货日期以及供货奎屯优泰蔬菜批发部等内容证明进货来源,有利于执法人员开展溯源工作。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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