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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2112900000155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2-11-29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双公示

2022年11月29日第七师胡杨河市生态环境局对“车排46井勘探钻探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2-11-29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车排46井勘探钻探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1129日-202212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992-6687676

    通讯地址:第七师胡杨河市车排子路147号北方集团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联系电话

1

车排46井勘探钻探项目

位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130团境内

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勘探事业部

中勘冶金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新钻勘探井1口,井号为车排46井,采用三开直井井身结构,钻井进尺4595m,钻井期62天,完钻后进行试油,试油周期120天,主要为探明区域含油气性质和储层分布,扩大勘探成果

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0.4万元

本项目无运营期,钻井试油活动产生的污染影响集中在施工期,随施工期的结束而停止。

1)废气

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柴油机、发电机及各类施工机械燃料燃烧烟气、伴生气放空产生的燃烧烟气以及施工扬尘。采取措施包括:钻试过程中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柴油,加强机械、车辆的维护;施工现场运输车辆应低速慢行,不得超载,并采取密闭或遮盖措施;车辆沿道路行驶,不得随意开设便道,控制车速;对易起尘物料进行遮盖;试油期产生的伴生气量不稳定,无法进行回收利用,经排气管线燃烧后排放;定期检查燃烧设备,加强燃烧设备的运营维护,确保伴生气充分燃烧。施工期废气随着钻前工程、钻井及试油的结束而停止排放,且周边无集中居民区,地域空旷、扩散条件良好,因此废气对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2)废水

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试油期废水和生活污水。采取措施包括:钻井岩屑及水基钻井液、油基钻井液分别进入不落地系统处理,分离出液相回用,其中钻井液100%回用不外排,钻井作业前井场铺设防渗膜;试油废水经罐车收集拉运至车89集中处理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施工生活区设置生活污水储集防渗池,采用HDPE防渗膜防渗,用于收集生活营地的生活污水,生活污水定期由吸污车清运至克拉玛依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施工结束后,防渗膜回收,并对防渗池进行覆土填埋。井场油罐、发电机、材料堆场等关键部位均采用防渗膜防渗,井筒采用下套管注水泥固井完井方式进行水泥固井,对含水层进行固封处理,避免钻井液渗漏污染地下水。

3)噪声

施工期噪声来源于井场、生活营地及道路建设等钻前作业、钻井作业及试油作业等施工活动。噪声源主要包括柴油发电机、柴油机、钻井液循环泵,以及各类施工机械,如挖土机、推土机、轮式装载车等,贯穿于整个施工过程,待施工结束后影响将消失。采取措施包括:

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管理,施工机械采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及保养,在设备底部进行基础减振处理。

4)固体废物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钻井岩屑、生活垃圾以及废防渗材料。采取措施包括:钻井时井筒返排的水基钻井液及水基钻井岩屑经固液分离装置初步分离,分离出的液相回用于钻井液配置,分离出的水基钻井岩屑排入岩屑专用方罐,由岩屑处置单位直接拉运进行处理,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污染物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的水基钻井岩屑进行综合利用,主要用于铺设油田临时道路及井场铺垫等;钻井时井筒返排的油基钻井液及油基钻井岩屑经固液分离装置初步分离,分离出的液相回用于钻井液配置,分离出的油基钻井岩屑采用专用的方罐进行收集,罐底底部铺设防渗膜;油基钻井岩屑、废防渗材料均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其收集、储存及运输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其修改单、《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拉运至克拉玛依市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

5)生态

本项目占地面积12877m2,均为临时占地,占地类型为其他草地。采取措施包括:施工期间划定施工区域,施工作业时井场、生活营地位置及占地、探临道路的宽度应在满足勘探设计和施工要求的前提下进行适当的调整,以减少占地。施工场地范围内零星有梭梭分布,井场、生活营地位置、探临道路的选线应尽量避开野生植物特别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Ⅰ级保护植物—梭梭生长密集的地带,最大限度减少对荒漠植物以及野生动物的活动场所和生存环境的破坏;强化施工管理,严格控制施工人员、施工机械活动范围以及施工作业范围,不得随意踩踏砍伐野生植被,尽量不侵扰野生动物的栖息地,施工车辆和运输车辆应结合梭梭的分布情况,在限定的路线范围内行使,禁止乱碾乱轧;场地清理表层土壤集中堆放,施工结束后用于临时占地平整;完井后施工设备及时撤离,固体废物全部妥善处置,现场禁止遗留,占地应清理平整,尽量利用井场施工时产生的表层弃土对临时占地进行覆盖;避开大风天气作业,堆放的土方应压实并采用苫布遮盖;施工作业结束后,及时清理、平整各类施工场地。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并对因项目实施造成的生态损失予以经济补偿,足额缴纳生态经济补偿费。

0992-6687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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