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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2082600000055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2-08-26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双公示

第七师胡杨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一)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8-26 浏览次数: 【字体:

第七师胡杨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一)

兵团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监督抽检产品信息公示,涉及我师(市)1家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第七师一二六团川城饭庄(餐盘)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20511日,农业农村部食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石河子)抽样人员在第七师一二六团川城饭庄负责人的陪同下,在该店经营场所对餐盘进行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经检验,20220607日,农业农村部食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石河子)出具该样品检验报告№:BS220218),检验结论为: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202206月09日,第七师胡杨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领取兵团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核查处置任务,执法人员启动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工作,06月15号第七师一二六团川城饭庄经营场所内向负责人送达了兵团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SC22660700860200046)、检验报告(№:BS220218),当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食品经营者立即采取封存经检测的不合格餐盘,暂停使用不合格餐盘,排查问题发生的原因并进行整改,及时向所在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报告相关处理情况。第七师一二六团川城饭庄负责人王俊对检验结果无异议,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复检申请。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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