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2062400000053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2-06-24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双公示 |
2022年6月24日第七师胡杨河市生态环境局对新疆三利建筑有限责任公司道路用沥青制品、水泥稳定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新疆三利建筑有限责任公司道路用沥青制品、水泥稳定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6月24日-2022年6月3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992-6687676
通讯地址:第七师胡杨河市井冈山西路1号胡杨河市人民政府
邮 编:834034
拟审批公示表(新疆三利建筑有限公司道路用沥青制品、水泥稳定料建设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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