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2061500000001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2-06-13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双公示 |
设立娱乐场所公示
本行政机关于 2022年6月10日受理胡杨河市金歌汇练歌房提出的设立歌舞类娱乐场所的行政许可申请。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日期自2022年6月13日至2022年6月22日:
申 请 人:胡杨河市金歌汇练歌房
场所地址:新疆胡杨河市天北经济技术开发区紫荆园-迎宾大道72-11-12幢
经营范围:歌舞娱乐经营场所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投资人情况 | ||||
类别 | 姓名 | 性别 | 户籍或国籍 | 备注 |
法定代表人 | 刘晓翠 | 女 | 中国 | |
主要负责人 | 刘晓翠 | 女 | 中国 | |
投资人 | 刘晓翠 | 女 | 中国 |
根据《行政许可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利。有关人员可以于公示截止之日前向本机关提出听证申请,本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组织听证。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本机关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依法组织听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
联系电话:0992-6687370
地址:第七师胡杨河市机关324室
公示机关:第七师胡杨河市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2022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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