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203-00004719 | 发布机构: | 医疗保障局 |
生效日期: | 2022-03-0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双公示 |
第七师胡杨河市2022年2月份门诊慢性病鉴定结果公示
根据2022年师市门诊慢性病鉴定程序规定,师市医疗保障局组织专家对近期申报特殊门诊慢性病进行了鉴定,现将鉴定结论予以公示。鉴定合格参保人员可以享受相应病种门诊慢性病待遇,如鉴定合格参保人员不能正常享受待遇,可向师市社保局医保科咨询。如公示的鉴定不合格人员对鉴定结果有异议,可向师市医保局提出复核申请,师市医保局可定期组织提出异议申请人重新鉴定。
公示期: 2022年3月1日至3月7日(5个工作日)。
咨询监督电话:0992-6687253
第七师胡杨河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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