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112-00004667 | 发布机构: | 应急管理局 |
生效日期: | 2021-12-2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双公示 |
应急管理局 公告(2021年 第2号)
第七师胡杨河市应急管理局
公告
(2021年第2号)
依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安监总办〔2014〕49号)文件要求,经考评:
核准奎屯国能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为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核准胡杨河天泉水务有限责任公司、胡杨河天泉水务有限责任公司乌尔禾分公司、胡杨河天泉水务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分公司、胡杨河天泉水务有限责任公司第二分公司、胡杨河天泉水务有限责任公司第三分公司为工贸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
现予公告。有效期自公告之日起3年。
第七师胡杨河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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