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112-00004652 | 发布机构: | 医疗保障局 |
生效日期: | 2021-12-1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双公示 |
关于取消一二三团曙光里社区卫生服务站等31家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的通知
尊敬的参保人:
为向师市参保人提供优质的医疗保障服务,师市医疗保障局委托第七师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与申请第七师定点医疗服务协议并考核通过的医疗机构签订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进行协议管理。现发现一二三团曙光里社区卫生服务站等31家定点医疗机构违反了《关于印发<七师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师人社发〔2016〕17号)第十八条“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协议期满后,愿意继续作为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应在协议期满前两个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进行资格确认,资格确认合格后,经办机构方可按本办法与其续签服务管理协议。没有进行资格确认的视作自动解除服务协议。”与《七师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书》第二十七条相关内容。经研究,决定取消一二三团曙光里社区卫生服务站等31家定点医疗机构的服务协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取消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名单
1 、一二三团曙光里社区卫生服务站
2 、一二四团新华里社区卫生服务站
3 、一二四团贸易公司卫生室
4 、一二五团康乐社区卫生服务站
5 、一二五团柳兴社区卫生服务站
6 、一二五团昌胜里社区卫生服务站
7 、一二 五团幸福路社区卫生服务站
8 、一二六团青年路社区卫生服务站
9 、一二八团康盛里社区卫生服务站
10、一二八团迎宾苑社区卫生服务站
11、一二八团天山路社区卫生服务站
12、一二九团新华街社区卫生服务站
13、一二九团淮安里社区卫生服务站
14、一二九团天池大街社区卫生服务站
15、一三零团第一社区卫生服务站
16、一三零团第二社区卫生服务站
17、一三零团第三社区卫生服务站
18、一三零团胡杨苑区卫生服务站
19、第七师中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第一社区卫生服务站
20、第七师中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第二社区卫生服务站
21、第七师中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第五社区卫生服务站
22、第七师中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第六社区卫生服务站
23、第七师西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第一社区卫生服务站
24、第七师西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第三社区卫生服务站
25、奎东农场医院第四卫生服务站
26、奎东农场医院克拉玛依建工卫生室
27、奎东农场医院克拉玛依八-南卫生室
28、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奎东农场一队卫生室
29、第七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门诊部
30、第七师天北新区卫生服务中心天香里社区卫生服务站
31、第七师医院师机关社区卫生服务站
二、其他要求
请七师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按照规定流程,及时取消与以上医疗机构的协议管理,若存在相关费用未结算的,按照协议内容第三十七条“乙方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出现违反社会保险有关规定和本协议条款情形的,甲方除追回违规金额、拒付相关费用外,有权对乙方作出如下处理:通报批评、拒付费用、暂时中止或终止医疗保险医疗服务协议、承担相应违约金。”处理。
第七师胡杨河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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