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112-00004564 | 发布机构: | 应急管理局 |
生效日期: | 2021-12-2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双公示 |
应急管理局 公告(2021年 第1号)
第七师胡杨河市应急管理局
公 告
(2021年 第1号)
依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安监总办〔2014〕49号)文件要求,经考评:
核准新疆天富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124团加气站、新疆天富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乌尔禾区加气站为城镇燃气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核准新疆中海广悦石化有限公司127团加油站为危化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
现予公告。有效期自公告之日起3年。
第七师胡杨河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9月6日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