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012-00004412 | 发布机构: | 医疗保障局 |
生效日期: | 2020-12-29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双公示 |
医保违规问题—曝光典型
药店篇:(共11例)
违反协议摆放、销售日常生活用品案
经查,兵团奎屯健康大药房有限公司第七药店、兵团奎屯健康大药房有限公司第八药店:店内摆放大量生活日用品,依据《七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书》有关条款,终止协议书,收回PSAM(加密卡),且三年内不予准入,当年10%预留保证金不予返还,其法人在三年内不得代表任何医药机构申请定点准入。
违反协议内部进销存系统发现销售生活日用品案
经查,兵团奎屯健康大药房有限公司第九药店、第十药店、第十二药店、第十四药店、丽景水岸店、奎屯万民医药有限公司:6家药店内部进销存系统发现销售生活日用品记录,依据《七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书》有关条款,责令限期整改,中止服务协议期限一个月。
违反协议留压参保人社保卡案
经查,乌苏市济福堂医药有限公司:“留压”参保人员3张社会保障卡进行先拿药事后刷卡结算,违反了《七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书》有关规定,责令限期整改,暂停服务协议期限一个月。
以药换药、不如实上传购药信息案
经查,奎屯民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存在处方药销售不规范、以药换药、不如实上传购药信息的违规行为,涉及违规金额1470.5元,违反了《七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书》有关条款,责令限期整改,暂停医保定点服务协议五个月,拒付违规金金额1470.5元。
柜台摆放过期药品案件
经查,奎屯祥仁康顺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第三十九分公司销售柜台发现万通筋骨片(0.28g*36)为过期药品。违反了《七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书》有关条款,责令限期整改,暂停医保定点服务协议三个月。
个人篇:(共2例)
重复参保案
经查,张某,参加七师胡杨河市第七师职工医疗保险,退休后安置在浙江宁波市,后又参加了宁波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张某在宁波住院发生医疗费用,分别在在宁波和七师进行了重复报销,属于欺诈骗保行为。根据相关条款,张某自愿放弃七师职工医疗保险待遇,退回在七师重复报销医疗费7700余元。
违规拿药案
经查,张某,七师退休异地安置人员,异地安置至石家庄,在石家庄医院住院后,将住院报销的将对于符合师市医保报销政策部分给予报销,对于不符合医保报销政策的医保费用55435.55元,予以拒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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