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009-00004372 | 发布机构: | 医疗保障局 |
生效日期: | 2020-09-25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双公示 |
关于公示2020年七师定点医药机构的补充通知
根据《七师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暂行办法》(师人社发〔2016〕17号),由师市医保局、社保局和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成的评估小组,对2020年提交申请资料的药店和医疗机构进行了评估、现补充公布2020年达到七师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暂行办法标准的医药机构。
一、定点药店达标名单
奎屯仁合安医药有限公司
二、定点医疗机构达标名单
第七师奎屯中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第五社区卫生服务站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