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责令改正,逾期仍不改正的处罚 发布时间:2020-12-25 19:24:40 浏览次数: 次 【字号:小 大】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五号,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2018年修正)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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