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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认定

发布时间:2020-12-21 19:45:47 浏览次数: 【字号: 
职权类型 行政确认
职权名称 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认定
职权依据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五号,2018年修正) 第八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 第七十四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业务经办、统计、调查获取社会保险工作所需的数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如实提供。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为用人单位建立档案,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缴费等社会保险数据,妥善保管登记、申报的原始凭证和支付结算的会计凭证。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和用人单位为其缴费,以及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等个人权益记录,定期将个人权益记录单免费寄送本人。   用人单位和个人可以免费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核对其缴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2.【行政法规】《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0号,2019修正) 第十六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建立缴费记录,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并应当按照规定记录个人账户。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保存缴费记录,并保证其完整、安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至少每年向缴费个人发送一次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通知单。 缴费单位、缴费个人有权按照规定查询缴费记录。 3.【规范性文件】《关于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认定有关工作问题的通知》(兵劳社险发〔2004〕26号) 第四条:在办理缴费年限时,应填写《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认定表》,报本统筹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缴费年限认定。
责任主体 医疗保障局
责任事项 1.受理责任:根据参保单位或个人提交的材料决定是否需要进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认定;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 2.决定责任:根据参保单位或个人提交的材料,对参保人基本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进行认定,并根据社保经办机构认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计算参保人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 3.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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