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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未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标准进行专用地震监测台网建设的行政检查

发布时间:2020-12-17 18:17:44 浏览次数: 【字号: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 第八十三条:“未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标准进行地震监测台网建设的,由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责令改正,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法规】《地震监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409号) 第三十五条第一项、第二项:“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责令改正,并要求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对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一)未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标准进行地震监测台网建设的;(二)未按照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的规定采用地震监测设备和软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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