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劳动保护监督检查 发布时间:2020-12-17 18:14:44 浏览次数: 次 【字号:小 大】 【法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9号)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对用人单位遵守本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工会、妇女组织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本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