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 发布时间:2021-08-26 20:08:32 浏览次数: 次 【字号:小 大】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2010年8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4号公布,2010年8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五条 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指导全国的人民调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指导本行政区域的人民调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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