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团权限内综合交通发展规划及公路、水路、铁路、民航、邮政、公交、站场等各交通专业规划编制权
职权类型 | 其他类别 |
职权名称 | 兵团权限内综合交通发展规划及公路、水路、铁路、民航、邮政、公交、站场等各交通专业规划编制权 |
职权依据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017年修正) 第十二条 公路规划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国防建设的需要编制,与城市建设发展规划和其他方式的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相协调。 第十三条 公路建设用地规划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当年建设用地应当纳入年度建设用地计划。 |
责任主体 | 第七师胡杨河市交通运输局 |
责任事项 | 1.编制责任:开展规划编制研究、现场调研、资料收集以及规划研究成果意见征求、修编等工作。 2.报批责任:按程序规定呈报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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