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限内道路运输经营从业人员资格许可
发布时间:2020-12-22 20:3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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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2006年第9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18号2019年修正)
第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工作,并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的管理工作。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道路运输经理人和其他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的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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